各黨支部及各位老同志:
2013年10月以來,中央組織部先后印發了《關于進一步規范黨政領導干部在企業兼職(任職)問題的意見》(中組發〔2013〕18號)《執行中組發〔2013〕18號文件有關問題的答復意見(組廳字〔2013〕50號)、《關于嚴格執行<關于進一步規范黨政領導干部在企業兼職(任職)問題的意見>有關問題的通知》(組電明字〔2014〕23號)和《關于規范退(離)休領導干部在社會團體兼職問題的通知》(中組發〔2014〕11號),對規范清理黨政領導干部在企業兼職(任職)問題和退(離)休領導干部在社團組織和企業兼職問題作出了嚴格規定和具體部署。根據上述文件要求,按照局人事司有關規定,現就我局開展有關規范清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認真組織傳達學習
上述有關文件的制定出臺,是中央從嚴管理干部的重要
舉措,體現了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堅定決心,為進一步加強干部隊伍建設和反腐倡廉建設提供了有力保證。各黨支部要及時組織本黨支部人員傳達學習文件主要精神,切實提高離退休干部貫徹執行有關規定的自覺性。
二、深入開展摸底排查
各黨支部要對本支部黨員干部在社會團體和企業兼職情況進行摸底排查。凡屬我局管理的離退休人員,均要如實填寫《國管局離退休干部在社會團體和企業兼職(任職)情況摸底表》,于2014年9月15日前,將本支部摸底排查情況連同本支部黨員干部填寫的摸底表一并報送離退休干部局黨委。
三、嚴格執行有關規定
按照上述有關文件的規定,今后離退休干部到社會團體和企業兼職(任職)必須從嚴掌握,確因工作需要到社會團體和企業兼職(任職)的,應當按照中央有關規定和干部管理權限嚴格審批。此次清理工作完成后,如再發現違規兼職、違規取酬及瞞報、漏報的,經查實后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離退休干部局黨委
2014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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